中医诊所备案(南城吴志伟中医诊所)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和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精神,现对备案的中医诊所予以公示,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,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。
公示期间受理股室: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,联系电话:0794-7233712。
1.备案单位(人):吴志伟
2.备案医疗机构级别、类别:中医诊所
3.备案医疗机构名称:南城吴志伟中医诊所
4.备案医疗机构选址:南城县建昌镇建昌大道305号11.12栋9#店
5.备案医疗机构性质:营利性
6.备案医疗机构床位(牙椅):0张
7.备案医疗机构服务对象:社会
8.备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:中医科
9.备案医疗机构符合南城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。
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2年11月24日